各部门、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院“十百千”人才计划的实现,加强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经研究,特针对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形成以下意见:
一、博士研究生的引进方式及引进领域
我院各研究所应编制至2020年的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并有步骤地积极推进。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确保实现每年的人才引进目标,尤其重视博士研究生的选录工作,要通过与高校直接联络,参加高校现场招聘等多种形式主动达成用人协议。要优化招聘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把结构工程、建筑节能技术、建筑材料、岩土工程等领域作为博士研究生引进的重点关注领域;科研技术、生产管理方面应考虑培养或选用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待遇保障及相关政策
1、保证基本收入待遇
对符合用人条件且考核合格的每位新录用博士研究生,院行政支付10万元/年的收入。从入职起保障两年(24个月)。费用由院行政开支,按月计发。
2、提供具有吸引力的住房政策
根据我院《关于预留经济适用房用于引进高端人才的决定》(川建研【2012】69号)文件精神,预留的十套经适房以及追加的两套经适房(1单元0203、1单元2102)将全部用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我院对预留经适房进行装修,并制定专项制度予以管理。经适房初期的承租租金和后期购置价格都向博士研究生予以优惠。
对放弃选择经适房的新录用博士研究生给予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继续按5年共8万元标准执行。
3、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
积极支持博士研究生参与和组织承担科研项目。要健全完善科研基金制度,为申报的国家、省部级以及华西集团等各级科研课题提供配套经费及管理保障。适度放宽申报条件,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院的自立科研课题。
4、完善劳动合同管理
按我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新录用博士研究生的第一次合同期为五年。用人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组织考核考察,确保形成有效的能力评价结论,提供给下一阶段的聘用决策。对进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要积极配合合作高校建立人员管理合同。
三、注重引进后的指导培养
要指定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要提供多种形式的内部学习培训以及对外学术交流。要结合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发展方向规划职业空间,创造发展平台。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