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派员赴“4.20”芦山地震灾区抽查散户农房 灾后重建抗震设防措施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3-11-07
分享到

为确保芦山地震灾区住房重建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2013年8月27日至30日由四川省住建厅牵头会同成都、雅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雅安市6县(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和邛崃市6镇(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4.20”芦山地震灾区散户农房重建落实抗震设防措施的情况进行抽查。

时间紧迫,接到任务以后,我院立即派出结构抗震所蒋智勇同志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谢涉科长一起,在雅安市质安站和当地政府部门配合下,对雅安市芦山地区已开建上报散户农房重建情况进行了抽查。

本次灾后重建农房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已开工在建散户农房施工图纸情况;(2)、抽查执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的抗震设防情况及在建农房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灾区县、乡人民政府加强芦山地震灾区农房重建抗震设防质量安全在农房重建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情况;(4)、现场工匠监管情况。

抽查组在通过现场抽查及调查了解,看图纸看结构,问情况查资料,并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技术指导、施工、监管人员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农房在重建过程中落实《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及其他抗震设防措施。

8月30日抽查组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建设厅,圆满完成任务,我院积极参加灾后重建工作和专业、高效的工作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赞扬。